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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關名稱
稽察欽奉上諭事件處
機關異名
稽查欽奉上諭事件處
機關職掌
職掌參考文獻
稽察欽奉上諭事件處,兼理大臣無員限。掌察諸司諭旨特交事件,督以例限。委署主事,滿洲一人。行走司官,漢四人。筆帖式四十人。額外筆帖式八人。漢籍全文資料庫-清史稿,卷114,頁3269
設置詳情
中曆西曆層級上級機關沿革說明參考文獻
雍正8年-宣統3年1730-1911二級內閣1.(內閣)稽察欽奉上諭事件處雍正八年置以滿漢大學士各部院堂官兼領其文移俱鈐以典籍印。
2.(宣統三年五月癸亥)所有憲政編查館。吏部。中書科。稽察欽奉上諭事件處。批本處等衙門。著一併裁撤。
1.漢籍全文資料庫-清朝通典,職官典,卷23,頁2161-3
2.漢籍全文資料庫-清實錄:宣統政紀,卷54,頁985
配置職官
職官名稱異名品級中曆西曆
兼理大臣[不詳][不詳]
委署主事[不詳][不詳]
行走司官[不詳][不詳]
筆帖式[不詳][不詳]
額外筆帖式[不詳][不詳]
供事[不詳][不詳]
參考文獻
清史稿校註,頁3257-3259
清代國家機關考略,頁4-13、34-35
清代中央國家機關概述,頁47-58、86-88
更新日期
2021/09/09
Apr 2 2024 18: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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